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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江南公交总站一期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0-02-24 10:35 作者:安康市审计局 字体大小:[ ]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我市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康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安康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安康市江南公交总站一期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安康市发改委于2017年1月24日以安发改能基〔2017〕43号文件下达安康市江南公交总站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总建筑面积14712.6㎡,其中:站务楼建筑面积4548.06㎡,建筑高度26.1m,共7层;地下车库建筑面积9599.04㎡,建筑高度5.6m;洗车检修房建筑面积450㎡,建筑高度6m;垃圾转运站及卫生间建筑面积115.5㎡,建筑高度3.3m。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3381.5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及设备购置费8528.96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结算多计工程价款 185元。

(二)未经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议建设单位按照经三方签章确认的结算造价,对多计工程价款共计185予以扣减。对未经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就交付使用问题,建议安康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时向相关部门申办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协同相关部门及时予以办理。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建议:加强工程结算资料整理。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资料严格把关,并及时收集整理,保证报审的工程资料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前期审批、管理手续,完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加强招投标管理,认真查阅招标文件、严执行招投标程序,避免出现投标企业的投标保函由同一家公司出具情况发生。(工程建设中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对重点环节应随时通报,确保上级领导作出及时合理的决定,避免损失浪费的发生;(四)严格执行监理制,监督监理单位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必要时按照监理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责任;从严控制项目进度,创造有利条件,保证项目及时建成投入使用,发挥建设资金效益。

四、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问题,项目法人已根据审计报告(安审〔2019117号)调减建安投资185元;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建议,项目法人已按要求,并与各参建单位逐一对照、逐条进行了资料完善和各项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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