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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29 16:32 作者: 字体大小:[ ]

市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我局就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逐一进行了研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经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动整改

(一)高度重视。为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成立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作为整个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具体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齐心协力抓好各项问题整改。

(二)细化任务。及时制定下发了《安康市审计局2016年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市委巡查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梳理成18个具体问题,按照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部门“四明确”的要求,明确6个分管领导分别牵头负责,相关责任部门具体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

(三)认真查办函询和案件线索。对巡察组经市纪委移送的2件函询和2条案件线索,专门成立核查工作组。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兰天安同志牵头,总审计师杨宁、财金科长李敬华同志负责逐一核实。调查处理结果已按要求报送市纪委。

二、明确责任,全面落实整改

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按照项目化、责任人的要求,对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整改落实。

(一)余杰同志在编不在岗问题。整改情况:11月14日,局书面通知当事人到单位规范处理。11月28日余杰回局,递交了书面说明,拒绝局党组提出的继续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的要求。11月29日审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依据组织人事政策规定,对其作辞退处理。当天下发了辞退决定书并送达余杰本人手中。余杰表示接受处理,领取了辞退费,并办理了相关辞退手续。

(二)规范黄梅菊同志绩效考核问题。整改情况:11月14日,书面通知当事人回单位。11月21日黄梅菊回局,并到市农业部门索要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农业部门答复时间很长,不知道原文件是否有效。11月22日我局发函请求市委巡察办协调确认《关于抽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畜牧产业的通知》(安人发〔2005〕8号)是否有效。根据《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安人发〔2005〕8号文件失效的通知》(安人社发〔2016〕39号),12月6日正式书面通知黄梅菊回局上班,该同志收到通知,同意在2017年1月4日前正式回局上班。

(三)房租未及时或足额上缴财政问题。整改情况:2016年7月,局党组责成政办科督促出租户依照合同规定金额,将拖欠租金全部上缴市公产局指定账户。为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制定了《门面房租金收缴管理规定》,规定门面房租金按《租赁协议》规定条款执行,每年租金提前30天交清;明确专人负责催促租户按照协议上交房租,财务会计负责依据房租合同金额开具上缴票据,租户领取票据后将租金直接交至公产局指定账户。同时决定机关门面房租期到后收回办公,不再出租。

(四)未及时收缴家属院住户水费问题。整改情况:2016年7月,局党组责成政办科彻底清查家属院水费收缴问题。当月3名驾驶员迅速将手里收取的6871.5元水费上缴机关财务,转入国库。上缴水费票款一致,财务出纳将水费收缴情况在机关公示。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局党组正协调自来水厂对机关和家属院供水管道进行物理隔离。分离之前,维持原来先垫付后收缴水费归国库的办法,完善了《家属院住户水费收缴管理规定》,明确要求每季度首月收取前一个季度的水费,抄表员收缴的水费必须在一周内上缴机关财务出纳,转交国库,冲抵机关财务提前垫付的水费。上缴的水费要求票款一致,财务出纳按季度对家属院住户水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

(五)建立审计部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和结果公示制度。整改情况:在2017年全覆盖审计计划中安排市审计局财务收支审计,按要求在机关和门户网站公示公开年度财务预决算,主动接受上级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对审计机关财务检查,公开审计检查结果。

(六)加大对审计组现场审计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认真执行审计廉政情况反馈制度、审计年度回访制度;完善了《审计现场实施管理办法》;大力推进OA、AO实时交互使用,对审计现场实行全程监督。

(七)政府投资审计和审计中介组织等廉政风险重点领域监管问题。整改情况:建立中介准入制度、审计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制度;实行评聘分离,建立审计项目台账,动态反映中介机构及协审人员的工作效率、职业道德等相关指标;建立信用档案制度,根据业务质量复核,定期回访等情况,认真记录中介机构协审人员的失信和违规情况,对中介机构定级分类,实行末位淘汰。

(八)2013年上半年外出培训考察费用7.5万元问题。整改情况:12月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此问题作集体性警示谈话。明确提出,今后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遵守“八项规定”,遵守廉洁纪律,对干部的鼓励激励,侧重精神方面,重点把省委“三项机制”使用好。

(九)2014年以前存在出差列支餐费、差旅费混报餐费现象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差旅费、招待费等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差旅费、招待费的管理,坚持健全完善现有内控制度和财务手续的基础上,规范账务处理。

(十)市内审协会支出存在烟酒、土特产以及与局机关互报开支等问题。整改情况:清理并撤销内审协会账户,移交市审计局机关财务管理。

(十一)政府采购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后勤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办理程序,坚持先审批再采购,严格按标准按程序执行。

(十二)个别重大事项集体研究不到位、会议记录体现不完整。整改情况: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上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警示提醒。印发了《安康市审计局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实施意见》,重申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会议记录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对党组会议、行政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十三)市审计局调入人员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核查整理了人员调动手续资料,认真执行组织人事政策,严格人员遴选、调进(出)手续程序。

(十四)安排协审人员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认真执行《安康市审计局协审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协审人员招聘程序,加大协审人员的合同管理和绩效管理;实行评聘分离,用人科室年度绩效考核。

(十五)选拔任用干部档案资料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严格干部档案管理制度,邀请市公务员局、市档案局的业务人员来局指导完善干部档案。

(十六)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中层普遍年龄偏大问题。整改措施: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凭实绩用干部。2016年10月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了9名年富力强,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到领导岗位上,充实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十七)审计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整改情况:申请编制人事部门新成立了村级财务指导办公室,增设了电子数据科,增加了5名编制。同时正在争取设立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

(十八)审计工作任务重,干部普遍反映压力大问题。整改情况:优化了审计计划,做到科学安排、合理分工;加强计算机硬件配套,努力提高计算机审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市纪委转来的函询事项、核查事项在党组、纪检组的督促下已按时办结。

三、坚持善始善终,继续推进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进一步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

一是坚持常态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及时分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每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和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

二是抓好成果运用。把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固化为各项制度规范,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体系,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是提升巡察成效。将巡察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局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升级的强大动力,不断完善发展思路,优化发展举措,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和良好的工作业绩来体现巡察成果,扎实推进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共安康市审计局党组

                                                                       2016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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