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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江南东片区安置大社区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0-02-24 10:31 作者:安康市审计局 字体大小:[ ]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我市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康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南东片区安置大社区前期工作办公室)实施的安康市江南东片区安置大社区项目进行了财务决算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批转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安置大社区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2)5号)文件要求,于2012年启动了江南东片区安置大社区建设工作,并成立了安康江南东片区安置大社区前期工作办公室。

江南东片区安置大社区位于新城办木竹桥村和屈家河村,东至枣园路、屈家河路,西至南山路,南至南平路,北至南环东路,总规划用地305亩,建筑54万m2,总投资16.8亿元。其中安置房建设区占地230亩、规划38万m2,商品房开发区75亩、规划16万m2。

根据东南片区棚改工作实际情况,现该区域有水井湾、江南一品紫郡、泰子府、城市风景等住宅小区存量房1500余套,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的要求,完全可以满足棚改安置要求,加之该项目目前面临资金短缺、征地纠纷等诸多困难,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议停止该项目建设,已征用的218亩土地转为政府储备地。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未完整记录、核算项目财务收支

     (二)挪用项目资金150元,用于其他项目建设

     (三)未及时归还企业借款2300

      (四)项目未按计划实施,造成遗留问题久拖不决。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财务管理不规范,未完整记录、核算项目财务收支问题,建议责任单位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进行记录和核算,完整反映该项目财务收支情况,编制项目财务会计报告;对挪用项目资金150元,用于其他项目建设问题,市住建局应尽快督促安康市城市绿化管理处归还借款150元;对未及时归还企业借款2300元问题,建设单位应提出归还资金办法,提请政府尽快研究解决;对项目未按计划实施,造成遗留问题久拖不决问题,市住建局应尽快研究解决办法报请市政府,避免问题形成其他矛盾。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加强财务管理,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财务报告;要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确保投资效益,防止建设资金损失、浪费。

四、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南东片区安置大社区前期工作办公室实施的安康市江南东片区安置大社区项目进行了财务决算审计,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安审〔201938号);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建议,项目法人已按要求,并与各参建单位逐一对照、逐条进行了资料完善和各项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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