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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叶坪派出所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0-02-24 10:33 作者:安康市审计局 字体大小:[ ]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我市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康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实施的叶坪派出所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3年3月17日,汉滨区中原镇人民政府以中镇政字〔2013〕109号文件无偿划拨派出所建设用地2亩,用于建设叶坪公安派出所。2016年8月10日汉滨区发改局以汉发改字〔2016〕812号文件下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建设地点为汉滨区中原镇中心社区,总建筑面积1313.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叶坪派出所用房及附属设施,建筑用房地上三层,建筑物总高度10.8米,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00.0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4元。

(二)建设单位未及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议建设单位按照经三方签章确认的结算造价,对多计工程价款共计14元予以扣减。对建设单位未及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问题,责令建设单位尽快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问题,移交安康市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加强工程结算资料整理。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资料严格把关并及时收集整理,保证报审的工程资料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前期审批、管理手续,完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合同管理,认真查阅招标文件、合同要约,避免出现合同要约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互相冲突的情况发生。
  四、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问题,项目法人已根据审计报告(安审〔201960号)调减建安投资14元;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建议,项目法人已按要求,并与各参建单位逐一对照、逐条进行了资料完善和各项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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