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我市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康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安康市体育运动服务管理中心实施的安康市综合体育馆一期(综合训练馆)及配套项目、室外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2年12月下达安康市体育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6000万元(安发改社会〔2012〕904号文件);2014年5月变更该项目总投资为13000万元,其中球类运动馆10000万元,综合训练馆3000万元(安发改社会〔2014〕243号)。截至目前,该项目仅完成综合训练馆部分,球类运动馆并未建设实施, 完成部分涉及概算投资4715.58万元。
安康市体育局于2015年11月向安康市政府上报关于市体育中心室外运动场地建设的报告(安体字〔2015〕30号),根据8月4日市政府领导调研文化体育工作现场提出的要求,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1月18日以会议纪要形式进行批示,建议同意该设计方案,批准建设。安康市财政局以安财评审〔2015〕36号文件进行该项目预算审核批复,审定造价922.5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抽逃国有资本金借款80万元未归还。
(二)欠付工程款1069万元。
(三)围墙工程未进行政府采购。
(四)合同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抽逃国有资本金借款80万元未归还问题,建议建设单位在下次拨付工程款时及时扣减归还国有企业资本金80万元。对欠付工程款1069万元问题,建议建设单位安康市体育运动服务管理中心制定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支付。
四、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对安康市体育运动服务管理中心实施的安康市综合体育馆一期(综合训练馆)及配套项目、室外工程进行了决算审计,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安审报〔2019〕34号);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建议,项目法人已按要求,并与各参建单位逐一对照、逐条进行了资料完善和各项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