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安康市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实施的新校区行政综合楼及报告厅空调工程结算进行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行政综合楼及报告厅空调工程项目,经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安发改投资〔2009〕463号)批复立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安康大道东段南侧。建设规模为项目建筑面积17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实习实训中心,图书馆及信息中心、学生公寓楼及生活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学术交流中心、艺体教育中心及体育场馆等建设。项目总投资匡算为3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资产置换资金及学院自筹。本次报审的工程内容为行政综合楼及报告厅空调工程。项目由四川华成辉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陕西安康市长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经公开招标,陕西兴科房建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
二、审计查出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2万元。
(二)建设单位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三)未在法律规定时间节点内签订合同。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议被审计单位按照经三方签章确认的结算造价,对多计工程价款共计12万元予以扣减。对其他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四、被审计(调查)单位的整改情况
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被审计单位已经根据审计报告做账务处理,调减建安投资12万元;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其他问题,被审计单位已在规定时间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