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就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发展进行了部署。《实施细则》首次明确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机构编制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审计范围;同时《实施细则》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相关部门应当逐步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制度。
会议指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全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等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