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审计局村级财务审计指导办公室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镇村综合改革中设立镇办财政审计所的决策要求,切实加快推进镇办政府职能转变,在10县区镇办财政审计所对村级财务审计试点基础上制定了20
17年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中指出各县区、高新区、恒口示范区,在确保完成2017年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争在2018年第一季度前完成镇办所属三分之一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审计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组织分工和时间要求并成立了六个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指导组,负责检查指导相关县区推进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同时,对下一步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力争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还村干部一个清白,给村民一个明白,在中省出经验,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