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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助推我市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出台

发布时间:2017-11-14 14:47 作者:佚名 字体大小:[ ]

近日,根据审计建议,安康市人社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市委“三项机制”关爱关怀举措进一步加强带薪年休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确保市委关爱关怀机制得到贯彻落实。

《通知》对单位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应休未休人员审批流程、补偿工资报酬发放条件和程序、职工带薪休假管理和责任落实等五个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范。一是要提高认识,规范各单位年休假工作的计划性。各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制定出下一年度休假计划,报组织部和同级人社局备案。二是规范审批制度:确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休假的干部,应按干部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审批。三是规范发放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条件和程序:当年发放年休假补偿工资人数不得超过在编人员的5%,且对于工资补偿发放要予以公示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四是规范健全考勤制度:各单位要建立职工年休假档案,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病、事假制度,专人负责,确保职工享受年休假制度。五是规范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按照具体办法实施,不得违反文件规定要求,相关单位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年休假制度健康、规范运行。

今年以来,安康市审计局在对市级单位审计中发现,在职工应休未休的补偿性工资报酬发放上,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发放行为未经审批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安康市审计局及时梳理,提出了要及时出台职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加强全市党政干部职工带薪休假“精细化”管理等多项审计建议,引起了安康市委、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秦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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