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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加强网络安全及保密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30 15:59 作者:电子数据审计科 字体大小:[ ]

    2018年8月28日。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昕玫同志携电子数据审计科科长朱礼林同志,赴平利县市局审计组指导有关审计现场资料保密及网络安全应用等工作。网络安全及保密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日常审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须常抓不懈落到实处。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网络安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主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党委(党组)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办法所列职责,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办法》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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