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审计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策法规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5月18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05-18 19:48 |
安康市审计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局(处)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17年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领导小组及其工作职责
经市审计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原安康市审计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国进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经责处长刘际和同志任责任副组长,同时兼任市审计局扶贫驻村工作队队长。秦万和、钟文安、李新、胡艳艳为工作队成员。秦万和、钟文安二同志专司其职,脱产驻村,不再承担局内其它工作;李新负责脱贫攻坚联络工作,胡艳艳负责脱贫攻坚新闻宣传工作。驻村工作队下设3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工作组,组长秦万和;产业扶贫工作组,组长陈军;基础设施扶贫工作组,组长方昌斌(工作组职责任务详见安审发[2016]38号)。
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2017年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我局的脱贫攻坚硬性考核指标是:
1.帮扶贫困村必须按期按要求脱贫。我局每年为贫困村办实事4件以上,年引进帮扶资金120万元以上。
2.将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纳入部门(单位)对党员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年底未完成扶贫工作任务的,不得参与评先。
3.单位党员干部普遍参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每季度为帮扶贫困户办实事1件以上。全年4次以上。
4.单位派驻工作队员驻村220天以上。
5.驻村帮扶满意度90%以上。
6.改善民风。年初有具体实施方案,开展4次以上活动,年底有总结评比表彰。
三、纪律要求
1.驻村工作队和科室轮流驻村相结合,以驻村工作队日常驻村开展工作为主,全身心投入包抓工作,每周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工作进度,按领导小组要求主动开展工作。
2.驻村工作队员要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扛起驻村包抓帮扶责任,督促落实协调完成年度包抓帮扶各项工作任务,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花坪村按期验收脱贫。
3.各结对帮扶党员干部应立即深入帮扶贫困户,确定本年度帮扶4件实事清单,必须定期到村按季度完成。将完成情况报驻村工作队,未按时完成的将不定期予以通报。
附件:2017年安康市审计局党员干部帮扶花坪村包抓贫困户名单(部分结对帮扶责任人已作调整)
安康市审计局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