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镇办财政审计所 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 ||
索引号 | 016047823/2021-0027 | 公开目录: | 政策法规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5月1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5-18 21:03 |
安康市审计局
关于《镇办财政审计所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审计局:
2015年11月开始,我市10县区对207个村开展了村级财务审计试点工作,圆满结束。今年,按市政府安排,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推向全市所有镇、村。为更好地指导审计业务工作,市局制定《镇办财政审计所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
安康市审计局
2016年6月21日
镇办财政审计所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镇村综合改革中设立镇办财政审计所的决策要求,切实加快推进镇办政府职能转变,在10县区镇办财政审计所对村级财务审计试点基础上,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农办经[2008]1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3]6号)的规定及安康市镇办财政审计所职能职责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工作,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依据,通过对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计,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安排
安康市所属县区实行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除高新区已率先实行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外,旬阳县、紫阳县、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白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计划用一年时间实现对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全覆盖,汉滨区计划用两年时间实现对村级财务收支全覆盖。
三、?镇办财政审计所对村级财务审计主要内容
(一) 审计范围
村两委会换届以来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二)审计主要内容
1.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包括:纳入村财镇代管账内的资金收支和未纳入账内核算的帐外资金收支,特别是群众信访反映的村级财务问题。
2.民生惠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三)审计方式
将全部村级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分为A、B审计项目。A审计项目为资金量大、资金来源较复杂、群众有具体反映的村;B审计项目为资金量小、资金来源比较单一、群众无具体反映的村。
A审计项目是必需审计的项目。在村自查的基础上,对村级财务进行审查,出具审计报告。
B审计项目是在自查的基础上,对村级财务进行抽查。对群众反映问题多的村,必须抽查。经抽查出问题的村必须出具审计建议,抽查没有问题的村不再出具审计建议。
四、?审计组织分工和时间要求
(一)组织分工
本次审计由市、县区审计局统一指导。各镇办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在镇办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各镇办财政审计所负责本镇所属村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办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聘请社会中介组织参入审计。
(二)时间安排
1.从2016年7月开始,村级财务审计镇办安排各村自查,自查工作2016年8月底前结束。
2.从2016年9月份开始由镇财政审计所进行审计,2017年5月底前完成审计工作。
五、审计实施步骤
(一)审计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发出审计通知、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在镇办党委、政府领导下,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合理分工、明确责任。鉴于财政审计所人员没有全部到位的实际情况,为快速、高效开展工作,建议镇政府从有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会同财政审计所现有人员组成若干个村级财务收支审计组。由镇办财政审计所发出审计通知。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各村开展自查自纠,清理归集本村账目,必须做到全面、真实、清楚,为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做好资料准备。各村自查报告,应按要求报送审计所组。
第三阶段,集中审查和查处阶段。村财审计工作需公开听取群众意见。审计组对各村财务收支进行逐一审查,针对审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获取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村两委会及监委会意见。根据村回复意见,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或财政审计所研究后,由镇办财政审计所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主送村委会,报送镇党委、政府、人大及县区审计局、财政局进行备案。
(二)实施审计流程
1.A审计项目审计流程:
审计立项→审计通知→听取群众意见→审计实施方案→自查报告→审查并获取证据→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村两委会和村监委会意见→听取群众意见→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审计结果利用→归档并建立审计档案
2.B审计项目审计流程:(详见附件)
A、B审计项目模板:审计通知模板;审计实施方案模板;审计自查报告模板;审计公示模板;审计承诺书模板;审计报告模板;审计决定书模板;审计移送处理书模板。
六、审计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紧组织实施。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是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是镇办财政审计所成立以后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对这项审计任务,审计机关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指导,确保审计质量。审计人员要依法依规进行审计。市、县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业务的培训、指导工作。县区审计局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村级财务审计的工作指导和审计质量的监督工作。
(三)搞好衔接,保证审计信息畅通。镇办财政审计所除抓好审计实施工作外,应及时向县区审计机关反映审计工作进度,审计工作中存在问题,改进工作建议。县区审计机关应与市审计局加强联系、沟通,反映审计工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