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安康市审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件公告 > 正文内容

安康市审计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电子数据标准化和定期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09:41 作者: 字体大小:[ ]

各县(区)审计局:

现将《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地方电子数据标准化和定期报送工作的通知》审办财发20194号)《陕西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电子数据标准化和定期报送工作的通知》(陕审办发〔2019〕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审计署和省审计厅数据报送通知的要求组织实施。为如期规范地完成省厅下达的数据报送任务,保证数据收集工作顺利开展,特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范围和内容

1. 原始数据。

报送2018年度财政收支数据,具体内容和格式继续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019年新增国库库款和专户月报。其中,财政收支月报、国库库款和专户月报要求按照详细科目分类版本上报(详见审计署附件7—8),包括2018年1—12月的市、县两级各地月报和全市汇总月报,于2019年第一批次报送。之后每年第一批次上报上年全年数据、第二批次上报当年上半年数据。

2. 标准表数据。

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继续报送可执行指标标准表、支付信息标准表和总预算会计标准表数据,其中,总预算会计标准表根据政府收支科目有所调整。以上标准表数据报送时间范围为2018年全年。标准表具体附件详见审计署附件1—3。

2019年新增非税收入标准表和决算报表标准表(详见审计署附件5—6)。其中,非税收入标准表于2019年第一批次首次报送2016—2018年数据,之后按照每年第一批次上报上年全年数据、第二批次上报当年上半年数据进行增量报送;决算报表标准表首次报送时间为2019年第一批次,报送2015—2017年度决算数据,之后每年第二批次报送上年度全年数据。

3.市级大数据分析平台采集数据。

部门预算系统、预算指标管理、财政供养信息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财政专户管理系统、预算执行分析系统、财政工资统发系统、集中账务管理系统,以上系统2018年全年原始数据备份。

(二)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4日。今后,每年3月报送上年度全年财政收支数据,8月报送本年度上半年财政收支数据。

(三)报送方式

使用市审计局内网网站的电子数据上传入口进行上传报送。

  1. 相关文件表格。

承诺书(电子扫描件)、《数据移交清单》、标准表数据移交清单》电子版,包括盖章和未盖章的电子表格。

三、工作要求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对电子数据采集与汇总工作提出的要求,本次报送任务时间紧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组织机构及协助部门,配备好业务和技术力量,统筹安排协调配合,指定专人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及时衔接,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按时报送。注意严把数据质量关,做好数据校验工作。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切实做好数据采集报送中的保密工作,严防数据泄露丢失。

电子数据审计科联系人:黄

 话:3212811、139****5851

 

 

 

安康市审计局

2019年2月12日

 

 

 

 

主办:安康市审计局  联系电话: 0915-3206203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23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10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11437号-1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34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