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我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17年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根据《陕西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和《安康市审计局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五年规划》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坚持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一起抓,牢固树立“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核心价值观,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打造审计铁军”为目标,紧密围绕建设美好安康的发展大局,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建设文明和谐的审计机关,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安康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做出贡献。
二、创建主题目标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目标,以“学本领强素质,铸造审计铁军”为主题,不断创新文明创建载体,丰富文明创建内涵,努力抓实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容、落实创建责任、扩大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审计干部文明素质和审计机关文明程度。通过深化和创新,实现全局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文明服务意识显著提升,审计行业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通过引导和规范,基本实现审计行业服务优质化、管理规范化、发展科学化,实现品牌效应明显;通过培育和提炼,基本建成具有行业特色和区域特色的审计文化建设体系,职工职业道德风尚日趋良好,行业整体文明创建工作达到新水准;通过营造政通人和、环境优美、和谐融洽,运转有序、蓬勃发展的干事创业的工作机制和文化氛围,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立足“强素质、咥实活、创争出”的审计工作目标,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审计铁军”,提炼审计机关的核心价值理念,不断推进审计事业创新发展。
三、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市审计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李均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陈国进、刘昕玫、郭峰同志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刘昕玫同志担任责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组织安排。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创建办公室由熊英、余祖军、朱礼林、秦万和、马玉芳、魏娜、邹希、邓娟、曾然、胡媛、黄超、何金凤、李研、何一萍等同志组成,熊英同志任创建办公室主任,余祖军、朱礼林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材料及后勤保障组、活动策划及档案资料组、宣传报道组三个小组。
(一)综合材料及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余祖军
成 员:秦万和 马玉芳 何金凤 邹希 刘芸 张小亮 张彬 李新
职 责: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制度、计划、活动方案;负责创建报告、汇报材料的撰写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收集全局获得的奖牌、奖状、证书、成果等;负责上级检查验收的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环境的绿化、美化、亮化,环境的整治(含车辆停放)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活动策划及档案资料组
负责人:熊英
成 员:魏娜 邓娟 曾然 何一萍 张馨云 李甜 钟文安
职 责: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再动员、再宣传,营造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良好氛围;负责全局文明创建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户外栏、标语等宣传环境的布置;负责收集所有文明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分类、装订文件资料及创建档案;负责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资料的上传。
(三)宣传报道组
负责人:朱礼林
成 员: 胡媛 李研 黄超 赵敏亮
职 责:负责创建工作宣传报道,信息图片、影像的收集上传;负责宣传短片的制作。
四、创建步骤
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标准高、要求严,任务重,必须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原则,扎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2017年创建活动共分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2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筹备召开创建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文明创建阶段(2017年3月至9月)。根据全国文明单位主要考核指标,坚持硬件、软件建设一起抓,在省、市文明办的指导下,逐项落实创建任务。
1.细化创建指标,明确创建内容。进一步细化《全国文明单位考核细则》,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中心任务,收集、整理、编订创建材料,并对照《全国文明单位考核细则》及时查漏、补缺、纠偏,不断完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各项工作。
2.抓住创建特点,创新争创载体。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这项工作涉及时间跨度大,资料比较广,局机关各科室要全面落实各项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局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持续开展“中国梦”和“厚德陕西”道德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提高机关干部的文明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自查阶段(2017年9月—10月)
1.自查自评 (2017年9月)。各工作小组、各科室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效果进行自查,收集整理创建资料。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创建办公室对各工作小组、各科室创建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完成自查总结。
2.整改提高 (2017年10月)。创建领导小组根据自查、检查情况,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未达到创建标准和要求的,限期进行整改。全面总结创建工作,重点规范创建电子与纸质档案。同时,在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深化创建内涵,保证文明单位建设活动沿着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运行,不断把审计事业推向更高的水平、更新的境界。
(四)迎接验收(2017年11-12月)。迎接中省市文明办对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的检查验收。评比表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是今年全局工作的重点目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办公室和各创建小组、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多方联动,协调配合,务求实效。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根据全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筹结合,合理安排。坚持统筹结合,把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同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同“强素质、咥实活、创争出”的发展思路与“四个起来”的新要求结合起来,同打造审计铁军和提高审计规范化水平结合起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局党组成员要深入创建工作,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关注焦点难点,妥善解决创建中的各种问题,努力提高创建工作的质量效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三)健全规章,形成机制。要围绕创建,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考评机制、奖惩机制,做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实现文明创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扎实开展“文明科室”评比活动,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将干部职工在创建活动中的表现,作为考核、奖惩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抓实干,身先士卒,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当好表率。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按照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目标,开展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创建文明单位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创建标准、具体措施等宣传贯彻好、落实好,做到人人皆知、全员参与,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要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对不文明行为和违反审计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现象进行“曝光”,促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