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11岁至60岁,女11岁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
适龄公民法定植树任务是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株,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它绿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