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和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康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7月14日对安康市粮食储备库资产负债损益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必要的追溯和延伸。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安康市粮食储备库于2008年8月成立,为市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企业,业务上由市国资委委托安康市粮食局进行代管,主要职责是承担省、市储备粮油储备任务和政府委托的有关粮食政策性业务。经营业务范围为原粮、粮油、粮油副产品购销、调运、储存、加工。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项目建设方面
1.军粮供应门市部业务用房建设手续不完善。
2.市粮食储备库“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尚未实施,资金滞留(市粮食局)账面,财政资金支出效益不佳。
2016年10月31日,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安财建〔2016〕108号),下达安康市发改委(粮食局)2016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96,000.00元,资金拨付到账。截至2017年7月该笔资金滞留在市粮食局账面,项目尚未实施。
(二)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1.少计收入200,166.06元,年度损益不实。
市粮库将2012至2013年度水电改造、临储玉米补库费、军粮供应手续费、小麦款、风机保证金、利息收入共计6笔涉及200,166.06元,挂其他应付款未及时确认收入。
2.少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共计1,014,048.30元,其中:2016年度少提固定资产折旧少计费用142,044.21元,形成损益不实。
3. 2013至2016年度原新城府学街储备库老库仓房、场地租赁存在漏缴税费共计262,352.66元。
4.超限额使用现金。
2016年该单位超1000元限额使用现金结算涉及金额共计3,134,468.62元。
5.挂账三年以上往来账款3,705,177.97元未予以清理。
(1)应收账款,账龄在3年以上5笔,金额合计592,254.27元,挂账时间2005年为改制遗留问题,未做清理。
(2)其他应收款,账龄在3年以上共6笔,金额合计788,695.83元,挂账时间2005年为改制遗留问题,未做清理。
(3)应付账款,账龄在3年以上金额合计232.46元,挂账时间2005年为改制遗留问题,未做清理。
(4)其他应付款,账龄在3年以上金额合计2,323,995.41元,挂账时间为2005年至2013年,2005年为改制遗留问题,未作清理。
6.在租赁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资产评估核准对外出租,且房屋租赁中存在对外转租情况。
(三)粮食储备轮换方面
1.2016年省级储备小麦轮换发生的购销业务部分未签订购销合同。
2.安康市粮食储备库未按规定申请办理2016年度省级储备小麦轮换贷款。
市粮食储备库在执行2016年度省级储备小麦5428.33吨轮换任务期间,未按规定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办理轮换贷款。
3.市粮食储备库未按规定周期轮换市级储备小麦。
安康市粮食储备库的市级储备小麦已超过正常储存年限,截止2017年7月11日,未进行市级储备小麦轮换。
4.平房仓仓容闲置率高。
现有储备量占仓容 40.39%,仓容闲置率59.61%。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和整改意见;对2条线索已移送至相关部门;仓容闲置率高问题,市审计局以《审计要情》形式上报市政府并得到政府领导的批示。
针对以上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创新经营方式,激化市场竞争力。(二)健全存货管理制度,规范存货采购管理,控制粮食购销环节的交易风险,企业内部应挖潜增效,在基本储备指标保障的前提下,根据仓容实际需求,积极争取中央粮储指标,扩大省级粮油储备指标,盘活国有资产,确保仓房资产保值增值。(三)严格执行《会计法》,依照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核算原则及科目核算要求,规范操作,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四)加快项目进度,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审计。(五)明确债权债务。(六)规范现金使用管理。(七)部门联动畅通“绿色”通道。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问题,该公司极为重视,召集专门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在审计规定的整改时限积极整改,并以回复整改意见的形式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