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审计署和省厅统一安排及安康市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8月8日至9月22日对安康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2016年度至2017年6月自然资源资产利用和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安康市环保局属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级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规模、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监督管理、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等。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保护政策执行方面
2016年度安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部分内容未执行到位。
(二)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方面
对危险废物、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管理不到位。
1.市环保局危废管理信息不完善。通过全市工商系统注册企业信息与危废申报登记信息数据筛选比对,全市仍有10家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企业未进行申报登记,形成信息不完整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不到位。
2.部分企业危废、固废储存不规范。对汉滨区恒口柳林机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外部调查,发现砖厂内随意存放废旧机油;安康市宝业丝绸有限公司固废露天堆放,不符合规定。安康龙鑫建材有限公司环保意识淡薄,将固废危废等随意堆放且与生活用品混堆混放。
(三)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
1. 改变资金用途,涉及资金10万元。
2.延迟缴纳环保处罚金。
(四)项目建设及运行方面
1.监测数据存在异常。
(1)安康市南水北调应急处置中心平台监控系统19个监测点无法实时监控。
(2)安康市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监测数据查看中,发现氨氮自动监测仪信息,缺少2017年8月25日全天监测数据。氨氮监测数据缺失,不能保持数据连续性。
2.部分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3.汉滨区环保监察机构能力建设弱化。
现有区环保监察执法人员配备明显不足,形成环保监察机构能力建设弱化。
(五)落实环保督察整改方面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未整改落实到位。
1.市环境保护局未落实“配合搞好市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
2.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整改进度缓慢。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和整改意见。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二)强化环境保护日常监管执法,加大环境违法问题处理处罚力度。(三)加强监测运行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四)认真落实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安康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主要问题和意见认真分解梳理,采取措施,在审计规定的整改时限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