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审计局自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30日,对安康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安康市歌舞剧团)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
安康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安康市歌舞剧团)是由国资委委托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代为监管的国有企业,单位法人代表蔡照俊,注册资金陆拾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文化娱乐服务及会议接待、电影放映及演出、动产和不动产的租赁。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保留改制前安康市歌剧团、安康市影剧院原有人员职工事业身份及待遇,改制前人员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现有职工46人,合同制工9人,临时工2人。单位财务独立核算,设有安康市歌舞剧团、安康市演艺影视公司两个账户,其中安康市歌舞剧团账户作为财政拨款专用账户(零余额账户),用于改制前人员经费管理,安康市演艺影视公司账户作为企业对外经营往来账户。
(二)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资产情况:截止2018年12月底,资产总额1,616.8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66.01万元、预付账款99.42万元、其他应收款1,219.69万元、非流动资产231.75万元。
2.负债情况:截止2018年12月底,负债总额115.10万元,均为其他应付款项。
3.净资产情况:截止2018年12月底,净资产总额1,501.78万元,其中:事业基金401.74万元,非流动资产基金231.75万元,非财政补助结转868.29万元。
(三)财务收支情况
2018年收入共计1,096.3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565.90万元,其他收入110.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9.96万元。
2018年支出总计1,212.9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支出628.82万元;非财政补助支出584.11万元。
(四)固定资产情况
2017年结转固定资产202.88万元,2018年购置固定资产19.42万元,2018年末固定资产结存222.30万元。
二、审计发现问题
(一)2018年度白条列支384.80万元。
(二)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截至2018年底“其他应收款”挂账1,219.70万元。
(三)单位会计基础薄弱。
1.账表不符。
2.附件不全。
3.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金额不符。
(四)使用无效发票报销费用,涉及资金0.05万元。
(五)违规列支费用,涉及资金0.40万元。
(六)购入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资金0.67万元。
(七)违规向个人借款,涉及资金16.62万元。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
(一)对往来账户应进行彻底清查,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确保证国有资产安全。
(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三)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上问题安康市审计局依据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安康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高度重视此次审计提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一)2018年度白条列支384.80万元问题,移送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市文广局对文化产业中心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长期挂账是2013年-2014年安康剧院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涉及剧院装修往来挂账待调查结论出来后,再及时对往来账务进行处理。
(三)单位会计基础薄弱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重新对账务进行清理核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账务进行调整,补齐原始凭证资料,确保账务真实、准确、规范。
(四)使用无效发票报销费用,涉及资金0.05万元问题,已及时与对方联系对原不合规发票进行了重新更换处理。
(五)违规列支费用,涉及资金0.40万元问题,其中0.09万元已进行账务调整,收回0.31万元资金。
(六)购入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资金0.67万元问题,已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七)违规向个人借款,涉及资金16.62万元问题,移送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市文广局对文化产业中心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安康市审计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