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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建立“三强三化”税审协作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22-05-26 15:46 作者:谭宗照 字体大小:[ ]

近日,石泉县建立了“三强三化”税审协作配合机制,以适应税收征管和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增强查处涉税违法案件集成效应,探索开展联合执法、强化信息沟通、扩大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实现密切联系、协调支持、资源共享的协作配合机制,促进税审成果运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领导,联系协调常态化。成立税务机关、审计机关局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协作配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问题线索及文书材料的移送、受理、办理结果的反馈和资料归档工作,协调双方之间集中培训和联合办案等协作事项办理、重要情况通报及其它日常联络沟通事项。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协作配合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讨论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共同研究提出问题查处和源头治理的办法措施,提升监管监督质量。

加强沟通,业务协作规范化。税务机关和审计机关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加强业务沟通,及时通报双方关注的重点单位、重点事项和重点内容,相互提供业务协助支持,提高工作针对性。建立信息共享查询机制。每年县审计局开展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时,根据需要由县税务局提供与审计内容直接相关的县级预算级次的审计资料和电子数据。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通报涉税案件查处情况和审计结果情况等。在不违反保密原则前提下,相互从对方获取涉税案件有关信息或调阅案件资料,进一步提高税审成果运用的综合效应。加强双方新型业务交流探讨,对国家出台或调整的重大政策开展联合调研式检查;对各自工作中同时涉及的同一涉税问题线索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联合办案,或由一方先行办理、成果共用,实现力量互借、优势互补。税务机关和审计机关对涉税问题线索移送一般按同级移送的原则办理。县审计局对下延伸审计中发现的涉税问题线索和各镇审计所、片区村财审计工作站依法审计查出的涉税违法线索,统一由县审计局移送县税务局处理。税务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的违反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等案件线索,对属于审计机关职权范围的,及时移送审计机关;双方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加强宣传,案例警示经常化。税务机关和审计机关要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采取互派讲师、集中培训与联合办案、专题研讨、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的业务交流,密切沟通,增进了解,共同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加强对外宣传违规违法典型案例,按照规定程序适时曝光,不断扩大税务机关和审计机关联合打击和防范涉税违法和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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