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政治站位,夯实政治责任,积极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更大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要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市财政局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拧紧责任链条,积极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工作保障。
二、发挥审计职能,强化绩效管理,积极做好扫黑除恶经费保障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做好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经费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审计纪律,强化资金绩效评价,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
三、聚焦关键环节,创新方法手段,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成效
要创新拓宽线索收集渠道,畅通举报途径,公布线索举报方式,完善举报人保护措施。坚持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发动帮扶村、联系社区等共同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发动群众自觉主动远离并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及时发现掌握黑恶犯罪线索,注重从群众来信来访中深挖隐藏在幕后的黑恶犯罪线索,坚持民意导向,及时了解单位、帮扶村等群众新评价、新需求、新建议。提升加强扫黑除恶宣传,重点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持续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大措施、显著成效,跟进宣传扫黑除恶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向全社会释放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路上的强烈信号,确保扫黑除恶长效常治舆论氛围更加浓厚。拓展宣传载体,坚持线上和线下有机融合,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与更高水平平安安康建设有机结合,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与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深度融合。认真做好本单位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同时及时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