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及2020年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安康市审计局自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10月7日,对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组织建设的富硒产品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安康市富硒产品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主要是为落实富硒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我市富硒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过程全监控、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基本要求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分为富硒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富硒产品质量追溯指挥中心和富硒产品节点企业质量追溯系统三部分。
二、该信息系统于2017年8月立项,2019年8月正式上线运行。项目建设方案审批预算为269.81万元,2018年12月12日经原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采购招标,确定中标金额258.38万元,建设中项目变更核减1万元,实际建设金额257.38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可靠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中标企业未按承诺形成《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资料报审流程梳理报告》。
2.富硒产品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前端设计存在缺陷。富硒产品企业采用手工喷涂二维码工作,因无法介入批量产品流水线上作业流程,造成企业需额外投入人力资源,导致企业将相关设备闲置。
3.富硒产品质量追溯信息系统管理平台部分功能模块缺失和系统项目验收报告不完整,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经调查,发现承建方未对本次项目建设中所部署应用系统的真实环境进行性能测试和功能性测试,并出具相应的性能测试报告和功能性测试报告。
(二)项目安全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富硒产品质量追溯指挥中心监控大屏使用安全问题。审计发现富硒产品质量追溯指挥中心会议设备机柜放置在显示大屏的背部区域,未安装通风换气设备,影响显示大屏背部区域的空气循环散热。
(三)项目经济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富硒产品质量追溯信息系统管理平台接口设计费用不合理。
(四)项目效能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富硒产品质量追溯信息系统未形成上下一盘棋格局。市县两级具有同样功能的产品追溯系统数据信息未能互联共享,导致推广宣传应用上未形成合力。
2.安康市富硒食品产品专用标志应用推广不足,终端企业质量追溯系统使用率低。富硒产品节点企业质量追溯系统第一期计划接入富硒产品节点企业25家,受疫情影响,截至2020年10月7日,已安装质量追溯系统设备企业19家,16家安装质量追溯系统设备的企业在富硒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进行了注册,注册企业中仅5家企业登记完善了企业基础资料,4家企业只有溯源测试数据,系统内所有企业无实际生产数据。
3.富硒产品质量追溯信息系统管理维护机制不完善。
三、审计处理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以下处理意见:(1)对项目可靠性方面的问题,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协调中标企业按质按量履约,优化前端设计,完善相关功能模块和验收报告;(2)对项目安全性方面的问题,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设备机柜通风环境进行整改,积极推进相关网站资源整合;(3)对项目经济型方面的问题,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合同完成实际,与中标企业协商核减相关接口费用;(4)对项目效能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规划全市食品质量追溯系统应用,避免多系统应用给企业造成重复录入;二是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宣传安康富硒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提高安康市富硒食品产品专用标志市场认可度;三是优化终端追溯系统使用场景,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推进追溯二维码的应用;四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管理运维机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四、
审计整改情况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此次审计提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