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白河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要求,把审计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为奋力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每年度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明确被审计单位整改内容和时限,按时报送整改进度,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跟踪督促检查责任,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拖延整改、不配合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分析问题根源,细化整改措施。针对不同整改类型的问题,将审计整改划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等类型,进而分类提出整改要求,研究完善审计整改标准。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于需要一定周期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阶段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动整改;对于涉及体制和机制障碍和受客观条件制约,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工作目标和方向,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改;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整改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整改办法、提出整改意见,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职责,形成整改合力。
三是强化跟进督导,力求整改实效。坚持将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回头看”列入当年审计项目计划予以实施。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整改进度缓慢的被审计单位,下发审计整改督办函,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同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主审及负责整改业务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工作组,由组长带队深入到被审计单位召开整改座谈会,了解整改难题,商议整改对策,共同推动整改落实。加强审计机关与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两办”督查室以及主管部门等联动协同,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县委巡察、“两办”督查的重要内容,通过联合督查等方式,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并定期通报,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着力提升整改质效。2020年至2022年全县审计查出的521个问题,已督促完成整改472个,整改率达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