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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审计局关于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安康城区环城干道江北段建设工程PPP项目(K4+915~K5+980段)结算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7 16:45 作者:佚名 字体大小:[ ]
文件名称 安康市审计局关于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安康城区环城干道江北段建设工程PPP项目(K4+915~K5+980段)结算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016047823/2023-0125 公开目录: 单位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审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审公告〔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8-07 16:45

天煜荣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康市审计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安康城区环城干道江北段建设工程PPP项目(K4+915~K5+980段)结算审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YRZ-CG-2023003

2、项目名称: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安康城区环城干道江北段建设工程PPP项目(K4+915~K5+980段)结算审计

3、采购需求: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安康城区环城干道江北段建设工程PPP项目(K4+915~K5+980段)结算审计服务;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自用,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金额242300.00元;最高限价参照陕价行发【2014】88号文件的收费标准,基本费及效益费折扣均为50%。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相关专业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2年1月至今连续缴纳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证明资料;(注:新成立的企业以各项资质取得后的时间计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事业单位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三、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8月7日09:00:00至2023年8月11日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兴安门花园小区临街房4幢2-06室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须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在天煜荣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兴安门花园小区临街房4幢1-06室)购买磋商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9:00:00前(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3年8月18日9:00:0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大桥路国贸酒店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审计局

联系人:叶璐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23号

电话:1809155556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女士

电话:1512970284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煜荣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门花园小区临街房4幢1-06室

 

天煜荣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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