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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迅速贯彻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2023审计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署

发布时间:2023-10-16 10:51 作者:李研 字体大小:[ ]

9月28日,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2023审计年度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做好2023年度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安康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将《指导意见》转发给各县区审计局及市局各科室,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指导意见》指出,全省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经责审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政治属性,服务中心大局,将经责审计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要聚焦权力运行,推动规范用权,及时校准纠偏,促进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经责审计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审计委员会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审计结果直报审计委员会领导。聚焦审前、审中、审后三个关键环节,确保党的领导有效贯彻到经责审计工作各环节。一是要强化审计立项、审计对象、审前调查等审前研究。健全完善审计项目储备库,做到审计立项更加科学合理、精准有效;全面把握审计对象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职责履行、业务运行和管理模式,为审计对象“精准画像”。二是要强化审计方法、审计问题、审计质量等审中研究。要坚定不移走科技强审之路,探索以数字赋能提高审计质效的路径,建立完善经责审计创新技术方法库;要坚持深入分析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和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要完善全流程质量管控机制,打造更多经责审计精品。三是要强化审计成果、审计整改、横向联动等审后研究。要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主线研究经济问题、经济责任反映的政治问题、政治责任,提出务实管用、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形成高质量的审计成果;要持续推进经责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贯通协作,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

       下一步,我市经责审计工作将以《指导意见》为引领,紧贴省市“三个年”活动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上接天线”吃透政策、“下接地气”精准对标,着力揭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的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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