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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委审计委员会制定印发《安康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检查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6-11 10:12 作者:陈顺刚 字体大小:[ ]

近日,中共安康市委审计委员会制定印发《安康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检查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称《细则》),进一步细化整改要求、检查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运用,全面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推动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细则》明确,依法纠正审计机关出具的各类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书指出的违纪违规和涉嫌违法问题,依法执行各项处理、处罚决定;根据审计机关的处理意见或移送处理书,依纪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审计建议采纳,制定并落实相关改进措施等整改情况均作为检查考核内容。

       《细则》要求,审计机关每年组织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并对检查结果综合评定实行负面清单扣分制,区分被审计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向审计机关报告整改结果及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屡审屡犯、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等不同情况,细化了整改检查考核扣分清单,明确了不扣分的2种情形、扣分的19种情形的扣分标准和评定“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考核等次的依据,审计整改检查考核后,将审计整改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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