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既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近年来,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方式方法,以增强审计监督实效、实现审计全覆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落脚点,不断加强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形成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为两翼的审计架构,推动审计监督工作在新时代有新发展。
一、思想重视,强化实施,推动内审工作纵深开展
一是不断推进内审队伍建设。指导市公安局、市公路局、市中心医院、市养老经办处、安康农商银行、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等六家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部门成立专职内审机构,确定专职内审人员42人;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加强顶层设计和争取协调力度,在全市140个镇(办)设立内审机构性质的财政审计所,确定专职审计人员651人;在市局机关设立3个报送审计中心,专职从事内部审计的监督、指导工作。
二是常态化指导内审机构开展工作。每年年初向市属部门及国有企业下发内审工作指导意见,督促内审机构依法履职积极创造条件,采用以会代训、现场指导、业务交流、跟班学习等方式,提高各单位内审工作质量和水平。2018年,全市内审机构共完成审计项目1021个,审计资金总金额152167万元,内审工作在促进单位规范管理、完善机制、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市公安局,在我局的监督指导下,2018年共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执法活动财务审计、投资项目审计等审计项目62个,审计资金83235万元,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370万元,核减资金377万元,督促全市公安机关共补录各类信息4200余条,上交违规资金312万元,为促进全市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多措并举推进内审工作上水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胡泽君审计长在全国内部审计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把对内审工作的指导、监督纳入年度工作内容,与审计业务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在实施审计项目时,把被审单位内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质量效果等内容,纳入审计监督评价范围。特别是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和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履职的重要内容进行评价,倒逼各单位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二、自查、抽查相结合,双向发力提升监督实效
近年来,我局探索出“ABCD”项目分类管理办法,对市直所有预算执行单位(包括一、二级预算单位)、自收自支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村级集体资金实现审计全覆盖。其中A计划为审计署、省审计厅下达的审计项目;B计划为市政府下达的审计项目;C计划为A、B计划没有覆盖到的市直预算单位及市属企业的抽查审计项目;D计划为指导镇(办)财政审计所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和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在实施A计划的同时,穿插进行B、C、D计划。在实施C计划时,通过内审自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双向发力,提升审计监督实效。即:在预算执行单位内审自查的基础上,每年将30%左右的单位列入B计划,作为审计项目进行审计,以三年为期,实现对市直所有预算执行单位审计全覆盖。
在抽查审计中,我局把202个市直预算执行单位和33个市属国有企业的内审监督、指导工作分配到全局8个业务科室和3个报送审计中心,要求报送审计中心每年至少抽查审计20%以上的对应单位,业务科室每年至少抽查审计10%以上的对应单位,重点对内审走过场、敷衍了事、财务混乱,或是有群众举报的单位进行抽查审计。2018年,我局共对25个市属单位进行了抽查审计,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812万元,移送案件线索3件。
三、设立镇(办)财政审计所,实现村级组织内审全覆盖
村级财务是牵动各方利益的“总神经”,但长期以来,村级财务基本处于监管“盲区”,因财务不规范、不公开、使用效益不高引发的矛盾、信访、腐败问题频发,从2015年开始,我市探索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通过内审的方式规范基层经济行为,促进农村社会发展。
一是创新设置镇(办)“财政审计所”,夯实监督主体责任。在2015年全省乡镇机构改革中,我市140个镇(办)政府全部设立了“财政审计所”,调剂核定编制679名。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和加强镇办财政审计职能职责的通知》,明确财政审计所作为镇(办)政府内审机构存在的地位和性质,并赋予12项审计职能职责,明确审计范围和内容,夯实了监督主体责任。
二是推进村级财务内部审计全覆盖。从2015年11月至2017年5月,全市共组建541个审计组1447名审计人员,对全市10县区、140个镇1851个村(社区)实施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共查出非法获取财政资金、侵占集体资金、侵占农户利益资金、账外资金等各类问题资金3000万元,移送案件线索100件,移送处理人员103人。
三是在村级财务审计取得圆满成功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从2017年5月到2018年底,全市10县区、高新区、恒口示范区共审计村(社区)742个,审计查出问题资金1200万元,移送案件31起,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8人,在去年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全市共将45名审计不合格的村干部剔除出村“两委”候选人名单。村级组织内审工作在保障政策落实、加强基层治理、规范村干部权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形成了“市局主推、县区主导、镇办主责,所为主力”的“安康模式”,改革创新经验受到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督查组、审计署、审计厅有关领导的肯定,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媒体纷纷进行关注和报道。2018年9月,省审计厅在安康召开全省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试点推广现场会,研究部署借鉴我市先行先试改革经验,推动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全省实施。
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意义重大,作用明显,我局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不断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创新落实举措,积极借鉴兄弟地市的先进经验,不断推动我市内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