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审计结果公开,充分发挥审计报告鉴证、保护、证明的作用,2018年12月29日,市政府正式印发《安康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办法》。
《办法》要求,审计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公告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审计对象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于阻碍审计结果公告,影响审计机关正常工作,或者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审计结果公告行为,促进审计结果公告质量提升,推动审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曾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