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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09:33 作者: 字体大小:[ ]

——2024820日在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安康市审计局局长  杨克山

 

受市政府委托,现就2023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全市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审计主责主业,深入贯彻落实“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重要要求,紧扣“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大事”强监督,重点在结合具体问题回答“对不对”、促进高质量发展评价“好不好”、推动问题整改检验“实不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全市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一是财政保障持续提升,二是财政改革持续推进,三是重点民生持续改善,四是审计作用持续彰显。但在审计中也发现了解些问题,主要情况如下:

一、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本级财政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财政代编预算占年初批复预算支出的19.8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二是预算收入征收不及时。2.76亿元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且存在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情况。 三是专项资金滞留滞拨。切块下达中省专项资金中,因主管部门未及时提供分配意见、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造成滞拨12.38亿元,财政滞留2.16亿元,0.5亿元财政专户资金长期沉淀未清理。四是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7个预算单位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质量指标未细化量化。五是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有待提升。0.62亿元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弥补中心城市运维支出,12家预算单位滞留一般债券资金7个月以上,涉及资金0.42亿元。六是部分建设项目推进缓慢,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10个项目推进缓慢,导致财政专项资金闲置。七是国有企业权属变更不及时。财政完成2.85亿元国有资本注资后,企业未及时完善股权变更手续。

(一)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12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现:一是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严。3家单位先采购后补办手续、未按要求定点采购;二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8家单位挤占挪用专款、2家单位滞留专款。三是会计核算质量不高。6个单位固定资产入账、清理不及时,5家单位会计处理错误,账表不符、账账不符。

(二)县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对两个县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发现:一是财政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不到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上年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财政代编预算规模较大;“三公”经费预算未按规定压减。二是财政收支管理不严不实。存在应收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延压滞留非税收入等问题;中省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滞拨滞留、出借挪用、闲置未用等问题。三是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意识仍需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违规调整项目、挪用出借资金等问题;回(收)购民营企业资产程序把控不严,存在损失风险。四是县属国有企业监管存在盲区。县级融资平台企业整合升级进度滞后、管理分散。

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三个年”活动部署落实审计情况

1.高质量项目审计情况。对专项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大票决民生实事和市级重点项目重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发现:一是市级重点项目计划执行刚性不足。指标调整幅度较大,年度投资任务调减6.3%、新建项目投资调减16.3%,调整项目占计划项目总数12%二是要素保障不充分。18个项目因建设用地未落实被调整替换,123个项目资金未足额保障;82个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未落实。三是谋划储备项目质量不高。市级“四个一批”入库项目中,谋划、储备项目与在建项目相比,单体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数占比下降,平均单体投资规模下降52%。

2.营商环境审计情况。经对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审计发现:一是办事便利化水平不高。部分县采购未实行电子化交易,水、电、气业务未落实一窗受理。二是配套政策不及时。部分县未制定企业变更注册信息相关措施,未出台培育科技型企业配套奖补政策。三是服务企业措施不到位。部分县未制定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帮扶方案,“陕企通”市场主体注册率未达到100%

3.行政效能审计情况。对10个市直部门开展行政效能(绩效)审计发现:一是重点工作未如其完成。7个单位16项年度目标任务未按期完成,不动产登记错误纠正赔偿机制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措施未落实。二是重点事项落实有欠账。重点产业链科技人才配备工作未完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目标未实现,督促标准地供应制度落实不力,闲置土地存在边处置边新增的问题。三是重点项目未达预期。6个项目进度缓慢,2个项目滞留专项资金8843.24万元。51个已竣工1年以上的工程项目未完成竣工决(结)算,55个已完工项目未竣工验收。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及乡村审计监督情况

1.对全市10个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发现:一是防返贫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未兜牢。6个县存在部分群众监测信息识别、风险消除审定及帮扶措施不精准问题。3个县未按政策要求发放低保金和残疾人补助金,存在多发少发、超范围发放现象。二是农民增收致富举措落实不到位。6个县公益岗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虚报套取、重复享受、违规聘任等问题。三是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不善。8个县集体“三资”管理系统数据不实,33个村资产未建账入账。

2.乡村审计监督情况。聚焦村级财务管理、村干部履职尽责、基层社会治理开展审计监督。2023年全市开展乡村审计项目412个,涉及行政村(社区)639个,各县审计机关向同级纪委监委移送线索60件。截至7月底,已整改问题1766个。工作经验被《中国审计》刊发,全省乡村审计监督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三)耕地保护政策落实专项审计情况

对全市耕地保护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发现:一是建设规划未落实,选址设计不合理。部分县区存在未编制县域农田建设规划、未建立县域农田建设项目库、个别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选址不合理等问题。二是耕地保护建设项目监管力度不够。存在擅自变更实施内容、项目进度缓慢等问题。三是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4个县未有效落实项目管护责任,高标准农田存在“非粮化”。4个县存在建设项目非法占用耕地问题。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公共工程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食品安全监管和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发现:一是食品安全政策执行不到位。7宗食品企业行政审批事项超期办理;部分食品企业未实施风险分类管理。二是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学校未实行大宗食材公开招标。三是食品安全执法力量不足。3个县基层执法人员配备不足,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监管缺失;3个县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将抽样检测任务全部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

(二)全市基层“三保”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揭示了财政事权改革推进缓慢、“三保”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等5个方面突出问题,通过审计督促建立完善制度8项,3054.86万元疫情防控欠款得到有效化解,79.68万元惠民补贴及时拨付。

(三)公共工程项目和市级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实施14个公共工程决(结)算审计,同步开展6个市级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审计,核减工程价款累计1.84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投资计划刚性约束不足。6个项目建设过程管控不力、资金支出审核不严,造成建设成本增加;二是合同履行不严格。6个项目远超合同工期,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2445.99万元。三是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5个开工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项目重点岗位人员履职不规范、执行建设管理程序不严格。

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一是主责主业落实不到位。未及时研究制定行业领域中长期规划;未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评价体系,高危行业领域投保企业生产责任保险未实现全覆盖。二是政府投资项目及财务管控不严。招商引资合同履约不力,投资规模和投资效益未达预期。5个单位31个项目存在建设进度缓慢,未批先建、未验先用、运行效益不佳等问题。三是生态环保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个别开发区在水资源保护、土地管理方面责任未落实,未建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染在线监控系统、未履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土地管理等行政执法职能。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全市234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一是制度不完善,资产底数不清。未建立全市资产整合、调剂、共享共用机制,未建立出租资产闭环管理机制,出租出借资产底数不清。二是核算管理不实,资产账实不符。28家单位资产漏登少登,形成账外资产。32家单位79个已投用建设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75家单位5547.16万元已处置或已划转资产未下账。三是资产出租、处置监管不严。10家单位16处资产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借);12家单位29项资产处置未经审批。13家单位21项资产出租处置收入421.72万元未及时上缴、280万元坐支。

(二)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3户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及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发现:一是内控不健全、监管不到位。企业资产管控、对外投资、安全生产等重要制度缺失,合同、票据、薪酬管理等内控制度未有效执行。二是“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落实不到位。大额资金运作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384.38万元货物采购未按规定履行采购程序。三是财务数据不实,资产账实不符。未按规定核算财政补贴,调整损益。5473.68万元固定资产未办理产权,1921.87万元政府注资未及时确认注册资本。

本报告涉及市审计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共83个,累计查出问题资金10.68亿元,核减工程造价1.84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6.2亿元,移送案件线索68项,提出审计建议294条,完善规章制度60项,向市委审计委员会直报审计要情、综合报告29篇。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继续推进和完善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强税费征管,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严格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融资平台债务管理,严禁变相举债、虚假化债,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坚持节用裕民,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资源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面夯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基础,规范资产登记、出租与处置,推动闲置资产调剂和共享利用,提高国有资产和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主责做强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企业项目投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质量管控,推动基层“建管用”共治共享,确保建成项目长久发挥效益。

(三)进一步突出民生导向,保障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压紧压实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强化教育、医疗、养老、社会救助等重点民生领域服务保障。加强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聚焦农民增收,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益。

(四)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行为。发挥审计“经济卫士”作用,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民生关切领域开展监督,加大审计整改力度,着力解决“老问题”、预防“新症状”,切实把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本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并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加强督促检查,具体整改情况将于2025年年初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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