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8年11月13日至12月18日,安康市审计局对安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1月至11月底各项重点工作及履行职能职责的效率、效果、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安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旅发委”)内设政办科(纪检监察室)、规划发展科、市场促进科、质量规范与管理科(市旅游执法队)、产业信息科5个职能科室。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年度工作任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落实安康市旅游综合服务中心选址工作。
2. 安康市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启动。
(二)部门职能履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工作力度不够。
2.部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程序不规范。
3.个别旅游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推进缓慢。
(三)个别重点建设项目进度缓慢,市旅发委牵头指导工作力度不够。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安康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落实安康市旅游综合服务中心选址工作及安康市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启动问题,要求市旅发委按照年初目标责任任务和全域旅游创建任务要求,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启动建设;对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工作力度不够问题,要求市旅发委加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安康市旅游行业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质量提升整治工作;对部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要求在今后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执行;对个别旅游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推进缓慢问题,要求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促进合作,尽快落实项目建设;对个别重点建设项目进度缓慢,市旅发委牵头指导工作力度不够问题,要求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及时跟进项目实施进度,配合县区落实管理监督责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着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二)加强旅游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三)进一步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高度重视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四)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旅发委高度重视,夯实责任,逐条梳理整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得到了纠正和整改。
对未落实安康市旅游综合服务中心选址工作问题,积极与高新区规划局对接沟通,等待安康市旅游综合服务中心选址批复事宜;对安康市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启动问题,加大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衔接力度,争取项目早日启动建设;对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工作力度不够问题,全面开展整改提升工作,进行随机暗访排查,下发文件方案促进旅游业品质整体提升;对部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对相关情况进行补充记录并完成归档工作;对个别旅游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推进缓慢问题,积极对接汉滨区政府,多次督促加快项目建设;对个别重点建设牵头指导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积极配合支持各县区政府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年度考核任务。
安康市审计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