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高新区监察审计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会上,监察审计局副局长王江林同志对该规定七章五十二条内容进行了原汁原味领学,在学习过程中结合了2010年发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2010〕32号)进行了逐条的分析对比,对每一项重要变化进行了解读。
会后,监察审计局局长邓立伟同志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的重大举措。审计干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经济责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二是要注重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培训力度,通过自学、在线课堂等多种方式,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计算机审计、大数据应用等学习培训。提升审计人员的审计业务能力。三是要严格执行审计程序,严把审前准备、审中实施、审后落实整改三道关口,严格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